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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新生国防教育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2017-09-11 16:49  

为扎实做好我院新生国防教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各种意外事故,及时控制和消除大学生国防教育期间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军训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稳定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新生国防教育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生国防教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云萍

副组长:景向伟 王新民 林宏伟

成 员:学生处副处长,安全保卫处副处长、科长,后勤管理处副处长、相关科长,各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军训营连干部

下设学生国防教育安全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处,段继明副处长为主任,学生管理科全体干部为成员。

二、具体安全保障措施

(一)加强国防教育期间的学生管理

国防教育期间成立大学生训练团,全面负责学生国防教育训练工作,按照我院学生国防教育实施方案和学生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二)加强国防教育期间的值班执勤

训练团在训练场地派出检查人员,各连排干部跟班作业。保卫处要加强对学生国防教育场地区域和道路的巡查。学院配备应急保障车辆。

(三)加强拉练期间交通安全

拉练前要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行军过程中要遵守交通规则,排长在排前引导,指导员在后负责收容,通过交通路口各连负责派出调整哨,调整车辆和人员,训练营派出收容车。

(四)加强医务人员现场巡诊。学院医务室国防,在训练场、拉练时派出医务人员,备齐必备的药品、急救箱,发生情况及时进行现场救治,并视情况护送相关医院。

(五)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要有卫生健康证,工作时间必须穿戴相关工作衣帽,保证个人卫生;食堂实行24小时留菜样制度,一旦发现情况,便于迅速查明原因。后勤主管部门对进货渠道进行跟踪检查,坚决堵住不安全进货渠道,要随时对食堂和校园超市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置和报告,确保食品、饮用水的安全。

(六)加强疾病防控管理

1、训练前,各系部组织以班级为单位对所有新生健康状况进行摸底排查,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症状的学生,由学院医务室进行复查,并提出可否参训的意见,报学生训练营。

2、学生住宿要保持卫生和通风换气,公寓科负责定期进行卫生消毒。学院医务室要对参训人员进行预防传染病、中暑及食物中毒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参训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各宿舍指定一名学生为舍长兼安全员,每天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各连连长、指导员,要通过观察、询问等方式,及时发现有疾病症状的学生。

4、实行封闭式管理。国防教育期间参训学生不得随意离校,有事确需离开者,要逐级请假,返回时要销假。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学生宿舍。确需进入的,须经值班人员批准后方可进入,并做好登记工作。

5、对患传染病症状的师生和教官要及时就医,并按医嘱做好医学观察。遇有确诊病例的,及时采取措施并对相关场所实施消毒,对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观察等严防措施。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学生国防教育期间,如发生突发性事故,要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理。现场工作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进行现场紧急处理,控制局面,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稳定有关人员情绪,并及时向学生训练营报告。重大事件,训练营及时向主管院领导汇报,协调有关部门和系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学生所在系部应配合训练营和有关部门的工作,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1、发生中暑、发病或受伤,医务人员应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及时进行救治,如学生病情或伤势严重,立即报告学生训练营,及时送往最近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发现发热高烧的学生,要立即由学院医务人员进行诊治,甄别情况;不能确诊的,要送医院就诊,并及时报告训练营。一旦发现有群体感冒发烧症状的,须立即报告学生训练营和学院医务室,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向学生训练营报告,立即组织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必要时送往最近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同时对可疑的食品、饮水及其有关原料、工具设备和场所以及可能受污染的区域采取控制措施,组织开展现场调查,迅速查明原因。

4、发生打架斗殴等重大违纪事件,现场工作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制止事态扩大,救护受伤人员,隔离打架双方,立即停止其训练,联系学生所在系部、保卫处、学生处处理。

5、发现学生私自离校并下落不明,立即组织进行查找,及时报告训练营及学生所在系部,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查明原因,对私自离校的学生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处理。

6、发生学生财物失窃被盗情况,现场人员保护好现场,报告学院保卫处展开排查,必要时由保卫处向公安机关报案,指导员要做好学生的安抚工作,避免学生情绪失控。

7、发现有校外人员干扰训练,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报告学生训练营和保卫处。

8、发现学生出现明显心理变化和精神异常现象,指导员要及时处置和汇报,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9、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所有参训人员要沉着冷静,及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预防工作,并与学生训练办公室取得联系。灾害发生时,学院有关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学生就地寻找掩蔽地,或从训练场地撤离到安全地域;灾害发生后,及时勘察受害情况,并开展自救或求救工作,各系部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做好稳定工作。学院及时成立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灾后救援工作的指导和领导。

10、对需要住院治疗的病重学生,相关系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将学生情况通知其家长,并落实人员进行必要看护。

11、对于因病或突发原因死亡的学生,相关系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将学生情况通知其家长。涉及刑事案件或者不明原因的,保卫处、相关系部、学生处要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在死亡学生家长的接待中,学院办公室负责联系车辆、招待所,做好家长来校的接送站和住宿安排等;后勤处做好食品供给等后勤保障工作;相关系部、学生处、团委等部门抽调人员做好家长的接待、安抚工作;必要时,安排心理专家对家长做好有关的心理危机干预,防止出现意外。学生家长到达后,由该生所在系部负责人与学生处、团委负责人一道向其家长介绍详情,待其家长平静后,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与学生家长就事故的善后处理进行协商(如保险理陪、道义补助、学费减免等)。如经双方协商达成意向,报学院领导批准后实施。学院根据事件性质和程度,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12、对其他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参照《学院突发应急事件处理预案》等相关规定执行。

做好国防教育期间的安全工作是全院师生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学生突发事件发生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学院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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