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施好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育人工程,依据《全国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创建指导标准(试行)》(中后协〔2016〕7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工作指南》(教发司〔2017〕2号)及《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延职院发〔2017〕38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处系职责划分
1.学生处代表学院对学生公寓实行全面管理,协调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教务处等处室做好相关工作;监督、指导和考核各系对本系学生宿舍管理和开展学生教育等工作;为各系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协调、服务和保障;在公寓中开展文化建设工作;监管公寓管理服务公司各项工作;指导学生公寓自主管理委员会工作。
2.后勤处主要负责楼宇水、电、暖的保障工作,设施的购置和配备,国有资产的监管和书面交接工作。
3.安全保卫处主要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处理学生公寓发生的各类案件查办工作,开展各类消防安全演练、查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等违禁物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学生公寓常规消防器材及时配备、维修与更换。
4.教务处主要负责制定学生公寓网络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学生公寓网络管理,培训并指导公寓人员正确应用楼宇监控数据。
5.各系负责本系学生搞好宿舍内务卫生、人身财产安全、纪律教育,处理违纪违规学生和处置突发事件,开展“文明宿舍”创建工作;负责考核本系辅导员宿舍管理工作,落实宿舍公物丢失和故意损坏赔偿。
二、公寓服务公司主要职责
1.负责公寓楼内公共区域、卫生间和楼外散水内区域卫生保洁,负责公寓楼垃圾清运,负责对公寓楼内的老鼠、蟑螂等传染源进行必要的消杀,确保学生公寓防疫防病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2.负责学生公寓门禁制度的落实,快速应对公寓中的突发事件,负责现场维护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负责对各楼宿舍内务卫生和生活纪律的日检查、评比、记录和报送工作,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
3.负责合同约定中的设施设备及公物的维修;负责公寓门禁系统、消防逃生系统、智能电控系统的管理和养护。
三、住宿和退宿相关规定
1.自觉维护公寓楼内及宿舍安静,不准相互打骂、吸烟、酗酒、划拳、燃放鞭炮、玩球、跳舞、打麻将及大声喧哗等。
2.严禁在宿舍经商、看淫秽书刊、张贴淫秽图片和散发传单广告等。
3.要爱护宿舍内设施公物,不得私自拆卸室内各种设施和用具,不准搬动床铺及行李柜。
4.严禁私自留宿院外人员和异性互访。
5.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学院、系各级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
6、学生要按照分配的房间住宿,不得擅自调换和占用床位。分配到各系或班级的宿舍,不得擅自调换和挪作他用。
7、学生因退学、休学等中途离校时,须持各相关证明办理退宿手续,学生复学时重新安排宿舍。
8、学生顶岗实习、毕业离校前,各系统一组织各班级办理退宿手续。办理离校手续后因特殊原因需住宿学生,由本人申请,经所在系领导和学生处公寓负责人批准留宿。超过批准时限者,不再提供住宿,宿舍内物品作无主处理。
四、公寓设施和用具管理规定
1.按照学院宿舍设施及用具配备标准,物业公司负责建立《学生宿舍设施及用具配备登记卡》(存根留在物业公司),各系辅导员和物业公司对宿舍用具共同验收并签字,班级负责保管。
2.学生公寓门窗、门锁、玻璃、灯、窗帘架、杂物柜、床板等公物正常损坏,报物业公司申请维修。人为损坏由服务公司负责人和学生处公寓管理负责人共同鉴定,并落实赔偿。责任学生所在系要及时教育和处理违纪学生。落实不清责任的,由全舍学生平均赔偿,学生处与责任人所在系共同进行教育和处理。
3.宿舍钥匙丢失要及时报告,如丢失不报导致宿舍被盗,丢失者承担责任。学生毕业离校或统一调整宿舍时,将钥匙全部交到各楼值班室。
4.学生退宿时持《学生宿舍设施及用具登记卡》缴纳宿舍财产,学生处公寓管理负责人办理离校手续。
五、安全管理规定
1.禁止非本楼住宿学生进入。
2.学生要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归宿、起床。晚归者要主动接受值班人员询查、登记。因特殊原因晚归的学生,须向值班室提供辅导员的批准假条。任何人不得攀爬楼门、翻越窗户违规进入宿舍。
3.夜间急诊学生应有陪诊人员,出门进行登记,返回出示就诊证明。
4.学生上课与自习时间不允许在宿舍会客。其他时间会客时,须登记。来访客人确需进入宿舍,须出示有效证件,经值班人员核实登记,无证件者谢绝入内。
5.任何人不准把宿舍公物带出公寓。任何人携带物品出楼时应自觉接受值班员的检查,并如实登记。
6.严禁在宿舍乱拉、乱接电线、串接插座、使用电炉子、电热水器、电褥子、电热水杯等大功率电器,违者,严肃处理,对造成经济损失等事故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院、系组织检查中发现上述物品,一律按没收处理。
7.严禁在公寓楼内做饭、使用明火,点蜡烛、点油灯、在宿舍存放刀具、棍棒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在宿舍走廊、厕所、洗漱间等处燃烧废弃物品等。
8.严禁在架子床上戏耍打闹,严禁在阳台上堆放杂物,严禁骑坐窗台和翻越阳台。
9.学生离开宿舍要关灯,并拔掉各种电源插头,收藏好晾晒的衣物,关窗锁门,保管好钥匙。
10.学生自带现金要存入银行,零用钱、一卡通、手机、电脑等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或妥善保管,安全由本人负责。
11.学生未带宿舍钥匙,应先找其他同学开门,也可持学生证到本楼值班室处借用备用钥匙。任何人不得撬门扭锁进入宿舍。
12.学生要自觉爱护公寓楼内消防设施,严禁随意移动和损坏。
13.公寓管理人员、各系值班人员和辅导员要认真查寝,掌握楼内安全情况,发现有不安全现象,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14.全体同学要提高警惕,积极配合公寓管理部门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如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 。
六、卫生及用水管理规定
1.学生要自觉维护公寓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准带饭菜到宿舍,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准向地板、楼道、楼下乱倒污水、乱扔垃圾。厕所使用后应随手放水冲洗,并关好阀门。宿舍内严禁饲养宠物。
2.各舍长要认真负责,安排本舍学生轮流值日,打扫卫生。各宿舍每天产生的垃圾,由宿舍值日生负责投到公寓楼内外的垃圾桶内,不得将垃圾堆放在走廊、卫生间或扔向楼下。
3.禁止在宿舍及楼道、洗手间墙壁等部位钉钉子,粘贴挂钩,张贴纸张、字画、对联、广告、启事等,要保持墙面干净整洁。
4.学生要提高节水意识,爱护供水设施。用水要做到人走龙头关。打开龙头若无水时要及时关闭。
七、用电管理规定
1.学生应遵守用电安全规则,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
2.学生宿舍每月免费用电30度。超用电数由宿舍成员共同负担,超用部分的电费由本寝室人员通过校园一卡通到学院财务处缴纳。
3.学生宿舍用电实行智能电表系统管理,最大负荷电器为450W,超过负荷后智能电控系统显示为“恶性负载”,系统自动停电。第一次恶性负载(使用大功率电器)出现后,系统停电5分钟后自动送电,恶性负载超过三次后智能电控系统停止供电,对应宿舍学生应到智能电控系统管理处(4C公寓门厅)接受处理。
4.学生一旦发现本宿舍没有供电,要及时告知本楼楼管,查实属于超用时,宿舍成员应自觉缴费,缴费成功后申请恢复供电。
5.学生宿舍内公用电器若被人为损坏,由直接责任者照价赔偿,查不到直接责任者时,由本宿舍全体人员分摊照价赔偿。
6.宿舍出现用电故障应及时向物业公司及时反映,物业公司电工及时予以维修,学生不得擅自拆修。
7.各系和辅导员(班主任)对本系的学生宿舍安全用电负总责。违章用电造成责任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宿舍违纪用电者由系上落实教育处理。
八、违纪处理规定
1.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违纪者,按照《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延职院发〔2017〕38号)第六章65至77条等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2.对宿舍用电违纪者三次恶性负载(智能系统后台数据显示)致使宿舍停止供电,责令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给予当事人警告以上的纪律处分;如因宿舍成员相互袒护包庇,最终不能落实责任人者,对舍长和宿舍中的班团干部,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同时取消本宿舍全体成员评优资格。出现两次以下恶性负载,责令当事人作出书面检讨,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3.其他未在本规定中列出的处理事项,参照《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相近条款进行处理。
本制度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学院党办发【2010】36号《学生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和《学生公寓违纪处理暂行管理办法》废止。
附件一 学生宿舍6S管理标准
一、安全(Safety)
1.宿舍张贴管理制度,并能认真执行。
2.学生不得在外住宿、不得留宿来客、严禁异性同学进入宿舍。
3.宿舍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电暖器、电热毯、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不允许私接乱拉电源。
4.严禁点蜡烛、抽烟、赌博、打麻将、斗殴、浏览不健康或反动网站、观看及传播淫秽报刊及音像制品。
5.不得在床边安装非透明拉帘,不得存放贵重物品、现金,严禁收藏或拥有管制刀具等任何危险物品。
6.不得坐在二楼及以上的护栏上,不得翻越围栏和窗户,不得向窗外抛洒污水、垃圾等物品。
二、整理(Seiri)
1.宿舍内物品要根据季节、温度变化及时清理,严禁乱堆乱放。
2.床上除被褥、床单、枕头外不能放置其他物品。
3.较大的箱子、鞋子、洗漱用品、暖瓶要统一放置,衣物和其他小物品放在衣柜内。
4.玻璃窗户不得粘贴报纸等任何纸张或拉帘。
5.保持墙壁干净,不得乱涂乱画。
三、整顿(Seiton)
1.床上被子叠齐,统一方位放置;床下鞋子按统一方向,一线排开。
2.衣物放入指定的衣柜内,毛巾晾在指定位置,牙杯、牙膏、牙刷按规范放置。
3.宿舍内劳动工具要统一放置;学生宿舍桌子上书本摆放整齐。
四、清扫(Seiso)
每天至少打扫宿舍卫生两次,每周一次大扫除,并随时做好宿舍卫生保洁,保证地面干净,门、窗、桌椅无灰尘,无乱堆乱放,垃圾随时清理。
五、清洁(Setketsu)
1.有宿舍物品摆放的标准和检查、监督制度,并落实到位。
2.要有卫生打扫、检查、保持的制度。
3.宿舍卫生管理责任明确,宿舍空气良好。
4.按宿舍物品摆放要求放置物品。
5.确保学生床单被罩枕套枕巾保持干净整洁。
六、素养(Shitsuke)
按时起床、盥洗,按时熄灯、就寝,认真整理寝室内务,做到挂帐整齐、叠被、扫地和摆放整齐宿舍各种物品,保持宿舍干净、整齐,营造幽雅、积极向上的宿舍文化。
附件二 学生公寓管理考核办法
一、成立学生公寓校企合作管理考核小组
组 长: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副组长:学生处处长
考核组成员:学生处分管副处长、公寓管理科干部和学生公寓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成员和优秀学生代表。
二、考核种类
1、月服务质量考核
正常教学期间每月对企业服务质量和满意度进行考核;
2、寒暑假值班考核
寒暑期值班期间对寒暑期值班、保洁、维修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标准
1、卫生质量保洁标准
序号 |
名称 |
保洁要求 |
标准 |
1 |
便池 |
清洁、及时维护 |
干净、明亮、无便垢、水锈 |
2 |
蹲坑 |
清洁、及时维护 |
干净、明亮、无便垢、水锈 |
3 |
台阶 |
清洁、及时维护 |
干净、明亮、无垃圾 |
4 |
地面 |
清洁,及时维护 |
干净、明亮、无积水、脏垢 |
5 |
扶手 |
清洁,及时维护 |
干净、明亮,无浮灰 |
6 |
文化墙 |
清洁,及时维护 |
干净、明亮,无浮灰 |
7 |
垃圾桶 |
清洁,及时维护 |
干净、明亮 |
8 |
玻璃 |
清洁,及时维护 |
干净、明亮,无浮灰、印记 |
9 |
窗沿 |
清洁,及时维护 |
干净、明亮,无浮灰、污垢、脏物 |
10 |
射灯 |
清洁,及时维护 |
干净、明亮,无浮灰 |
11 |
灭火箱 |
清洁,及时维护 |
干净、明亮,无浮灰、摆放整齐 |
12 |
消防栓 |
清洁,及时维护 |
干净、明亮,无浮灰、摆放整齐 |
13 |
门框 |
清洁,及时维护 |
干净、明亮,无浮灰 |
14 |
踢脚线 |
清洁,及时维护 |
干净、明亮,无污迹、浮灰 |
15 |
墙面 |
清洁,及时维护 |
干净,无浮灰、蜘蛛网 |
16 |
门牌 |
清洁,及时维护 |
干净、明亮,无浮灰 |
17 |
石凳 |
清洁,及时维护 |
干净、明亮 |
18 |
字画板 |
清洁,及时维护 |
干净、明亮,无浮灰 |
19 |
门扇 |
清洁,及时维护 |
干净、明亮,无浮灰 |
20 |
暖气片 |
清洁,及时维护 |
干净、明亮,无浮灰 |
21 |
花盆 |
清洁,及时维护 |
干净、明亮,无浮灰、垃圾 |
22 |
画框 |
清洁,及时维护 |
干净、明亮,无浮灰 |
23 |
报栏 |
清洁,及时维护 |
干净、明亮,无浮灰 |
24 |
天花板 |
清洁,及时维护 |
干净、明亮,无浮灰、蜘蛛网 |
25 |
监控摄像 |
清洁,及时维护 |
干净、明亮,无浮灰 |
2、小型维修标准
(1)在学生公寓楼门厅公布24小时报修电话,中午、晚上留有值班维修人员;
(2)建立工程维修报修平台(微信群),及时回复报修问题;
(3)每天上午、下午维修公寓楼内损坏水电设施、设备和门锁;
(4)严格落实维修巡查制度,每天中午、晚上巡查公寓楼,检查各公寓楼用电、用水、门锁情况;
(5)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醒,维修期间要有安全告知;
(6)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确保维修安全。
小型维修部件清单:开关、插座、空开、消防应急灯、疏散指示牌、拖把池、坐便器(坐便器洁具、便池冲洗阀)、洗手盆、大便池、小便池、水龙头、上下水软管、宿舍灯管、镇流器、阳台门(锁挂锁扣合页等)、走廊吸顶灯、卫生间灯具、楼宇内便池疏通(地漏疏通)、暖气接阀、门锁(门把、锁芯、锁体、门内插销等)、床架(螺丝、铆钉、护栏、踏梯等)、衣柜(面板、合页、锁挂)、三位一体学习桌(轨道、拉手)、桌子(镶面、铆钉)、板凳(镶面、三角、铆钉)、玻璃、阳台落水管等。
3、安全工作标准
认真落实公寓门禁制度:
(1)按照学生作息时间表,严格执行楼门开关时间和开关楼门;
(2)对门禁时间进入公寓的学生,能认真审查假条,并在值班室引导登记。
(3)严格谢绝外来人员进入公寓,上课时间谢绝学生会客;
(4)对于晚出、晚归学生能严格登记;
(5)对楼内发生突发事件,能快速响应和处置;
(6)每天在学生出入高峰时段,在公寓楼门口进行亲情迎送。
四、考核实施
1.月考核组织实施
学生处安排公寓管理干部组织各栋学生公寓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成员等学生代表(被服务对象)对物业公司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次。每月综合考核为优秀(90分以上),学院支付全额月服务费和按月平均优秀奖金,综合考核为良好等次(80分以上),学院扣罚月费用1%,兑现良好等次奖金,综合考核分数为中等(70分以上),学院扣罚月费用3%,兑现中等等次奖金,综合考核为合格(60-70分),学院扣罚月费用10%,无奖金,综合考核为不合格(60分以下),学院扣罚月费用20%,无奖金,并终止合同。
2.寒暑假考核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学院寒暑假假期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学生公寓安全值班、小型维修等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寒暑假公寓值班,服务区域保洁达标,无安全责任事故。否则,考核小组研究酌情按照合同约定扣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