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金融监管等多部门重拳出击,不良“校园贷”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据媒体报道,为逃避制度监管,部分网络借贷平台“换穿马甲”,将“现金贷”业务变身为“回租贷”、“套路贷”,严重威胁到学生权益,形成校园安全隐患。
所谓“套路贷”的“借款”,是贷款人人侵吞借款人房产、财产的借口,所以“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而高利贷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并返还本金,目的是为了获取被害人的房产。

而“回租贷”,名为租赁,实为借贷,并将对象瞄准在校大学生,严重威胁到学生权益,形成校园安全隐患。
所谓手机“回租贷”主要运作模式是:
第一步,用户(学生)将手机“卖”给平台,但手机所有权和使用权实际未发生转移;
第二步,平台“评估”手机价款,此期间平台要求学生填写身份证信息、银行卡信息、紧急联系人等借贷数据;
第三步,平台放款,学生实际获得相应借款中已扣除相应“服务费”“评估费等名义”;
第四步,手机“回租”,因实际未转让手机所有权,平台以手机“回租”方式,与学生约定租用期限(即借款期限)和到期回购价格(即还款金额)。

在此期间平台要求借贷者提供手机账户信息,以便于远程掌握手机储存信息。平台通过类似此种模式变相向大学生发放高利息“现金贷”,最终可能会使学生陷入“套路贷”“高利贷”陷阱,已有学生因此上当受骗。

学生资助中心在此提醒各系(中心):要及时了解学生困难,利用秋季开学前后一段时间,集中开展校园不良网贷风险警示教育工作。
要让每一个学生都清楚金融诈骗的各种层出不穷的招数,切实增大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事件发生。要教育学生提高自身修养,不存侥幸,不贪便宜,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落到头上。要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要有成人意识,对自己的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