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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院系两级职责
2018-06-26 10:04  

为进一步夯实责任,提高我院学生工作整体水平,建立院系两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院系两级学生工作职责:学生处是学院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有宏观指导、服务协调与保障的责任;各系(中心)担负本系(中心)学生教育和管理的主体责任,主要职能是结合专业特点,按照学院学生工作的任务和目标,组织实施,凝练成果,形成特色。

一、制度建设

学生处职责:

修订完善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学生资助等制度;制定学生工作研究规划等。

系(中心)职责:

制定贯彻落实学院学生管理各项制度的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学生工作研究。

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及管理

学生处职责:

1、根据学生人数,编制辅导员(班主任)岗位数设置,向组织人事处提出辅导员(班主任)选聘计划,协同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工作。

2、制定学院学生工作队伍培训等计划,积极创新开展院级辅导员(班主任)职业能力大赛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办理院级辅导员工作室评审事宜。

3、负责院级及以上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推评工作。

4、协助组织人事处对辅导员(班主任)进行职级评定、职称评审和职务晋升的推荐工作。

系(中心)职责:

1、根据本系学生人数提出辅导员(班主任)岗位需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系辅导员(班主任)的选配工作。

2、制定系部学生工作队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辅导员(班主任)职业能力大赛、工作经验交流和工作考核,依据考核兑现辅导员(班主任)岗位津贴。

3、负责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做好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审推荐工作。

三、心理健康教育

学生处职责:

1、完善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职能,对全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规划,制定每学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开展全院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每年3-6月策划组织大学生心理健康文化节系列活动,9月开展新生入学心理适应教育,并指导各系开展相关教育活动。

3、开展个体心理咨询工作,健全完善心理咨询的预约登记、档案管理、重点反馈等制度与程序,严格遵循心理咨询工作的伦理规范。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沙盘游戏治疗、情绪宣泄治疗等活动,与个体咨询相互配合,提高咨询工作的实效性。

4、开展新生心理健康测评与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定期排查工作,对筛查出的疑似问题学生进行心理约谈、咨询与干预;对心理高危学生,与所在系(中心)及时互通信息,共同加强监控、疏导与干预;对心理危机与精神疾病学生,转介精神卫生机构进行治疗;对因心理问题引起的突发危机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与领导。

5、开设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课程),整合专兼职教师资源,确保学生在校期间100%接受心理健康教育。

6、定期开展对辅导员(班主任)等学工人员心理健康知识与心理辅导技能校本培训,选送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及骨干学工人员参加校外专业培训与学术会议。

7、组建学院大学生心理协会等学生自主管理组织,并提供指导。

8、以微信公众号等网络信息平台为载体,宣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9、建设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工作室,培育工作精品项目,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究、经验交流、优秀心理咨询案例评选等活动。

系(中心)职责:

1、建立系(中心)、班级和宿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成立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每系至少设置1名学工人员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设立班级心理委员、宿舍爱心舍长,保持任职的连续性。

2、认真完成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项安排,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在校生100%参加相关教育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到位,效果明显。

3、关注学生心理动态,对学生常见心理问题进行谈心与疏导,做好心理辅导谈话记录。如遇严重心理障碍与心理危机学生,及时转介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或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并与学生家长保持沟通联系,加强监控与疏导,做好心理障碍学生同寝室、同班级学生的教育与引导,共同预防因心理障碍或心理危机引起的突发安全事件。对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确定的重点干预学生,加强关注与监控,对因心理问题引起的突发危机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并上报学院。

4、组织本系学生参加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或课程学习,组织班级心理委员、宿舍爱心舍长等参加心理健康知识专题培训,参学率达到100%,学习效果良好。

5、加强系(中心)学工人员、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业务培训。认真参加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举办的心理健康知识与心理辅导技能校本培训,选送本系骨干学工人员、辅导员参加校外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专业培训与学术会议等。

6、组建系(中心)大学生心理社团,并给予专业指导与经费支持。

7、负责系(中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经验总结与资料积累,开展科研工作。

四、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学生处职责:

(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制定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依据学生教育管理八大工程设计主题教育活动,并指导各系实施,组织协调安排每周升国旗仪式。

(二)学生常规管理工作

1、对各系学生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实施学生工作信息化管理,开展评优树模活动。

2、负责全院新生入学报到、军训、毕业生离校及大型学生活动的组织、协调及安排。

3、对系(中心)上报的建议学院给予严重违纪学生“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纪律处分,做好事件调查、核实及提请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对到期的处分,按有关规定给予撤销。检查和指导各系(中心)对违纪学生做记过及以下纪律处分工作。

系(中心)职责:

(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认真落实《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开展好学院安排的各项教育活动,积极主动接受学院检查考评,组织好本系值周的升旗仪式和国旗下的演讲,做好接交工作。

(二)学生常规管理工作

1、充分发挥学生管理主体作用,持续抓好本系学生日常行为养成教育,坚持抓好学生的纪律、卫生管理。

2、负责建立本系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实施学生管理信息化。

3、负责本系学生各类评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上报。

4、负责本系新生报到、军训管理、毕业生离校等工作。

5、负责或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学生违纪事件,并做好违纪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

五、公寓管理

学生处职责:

1、做好全院学生公寓住宿安排工作,建立各系学生住宿信息库。

2、负责学生公寓用品的招标、采购与发放工作。

3、经常性指导和考评各系宿舍管理、宿舍文化建设和文明宿舍创建工作。

4、负责公寓整体文化建设,开展院级及以上文明宿舍的评选工作。

5、负责学生公寓楼宇的资产管理,做好公寓公共设施设备的集中调整和维修工作。

6、负责对学生公寓管理公司的各项工作考评。

7、负责指导学生公寓自主管理委员会工作。

8、负责办理学生退宿手续。

系(中心)职责:

1、根据学院公寓住宿的整体安排,负责本系学生住宿安排与调整,做好本系学生公寓住宿状况的基本信息统计和上报。

2、负责本系各班级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比奖惩、纪律安全管理、宿舍文化建设和文明宿舍创建等工作。

3、负责督促和考核本系辅导员(班主任)经常深入本系(中心)学生公寓、了解学生生活及思想动态等工作,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4、负责本系学生公寓的资产管理工作。

5、负责本系在公寓内违纪学生的处理。

6、负责组建、指导本系学生公寓自主管理组织开展工作。

7、负责集中办理本系学生退宿手续。

六、学生资助工作

学生处职责:

1、检查审核各系(中心)资助评审程序和受资助学生的认定情况,接受学生咨询和申诉。

2、负责助学贷款、学费减免、服兵役学费补偿与贷款代偿、伙食补贴、临时性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及发放工作。

3、负责校内外勤工助学工作的组织管理,掌握申请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的学生基本情况,调查、联系、确定学院内勤工助学岗位。

4、负责组织贫困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及学生学费缓交申请审核及上报工作。

5、负责建立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及各类资助工作材料整理、档案保管等工作。

6、负责院内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调研、汇总、信息反馈工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各类资助统计报表、调查报告等。

7、负责开展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

系(中心)职责:

1、负责向学生宣传中、省、市、学院帮困助学的有关政策,接受学生及家长咨询;

2、了解、掌握本系(中心)家庭经济特困学生的基本情况,负责建立健全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并及时上报学生处;

3、按有关规定做好本系内生源地助学贷款,学费减免、服义务兵役制学费补偿与贷款代偿、伙食补贴、临时性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工作等的申请受理、初审及材料汇总工作,并及时上报学生处;

4、参与院内外勤工助学学生资格认定、推荐及本系内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考核工作,并及时上报学生处;

5、负责本系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调研、汇总、信息反馈工作,向学生处按时报送各类资助工作统计报表、调查报告等;

6、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

七、学生服务工作

学生处职责:

(一)大学生医疗保险

1、负责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信息汇总、上报、保险费上交及办理投保等工作。

2、代表学院与延安市医保办业务对接,了解政策,做好宣传。

3、帮助各系协调处理学生医疗费报销有关事宜。

(二)校方责任险

1、定期对各系校方责任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

2、负责全日制在校学生校方责任险办理、信息汇总、上报、缴费等工作。

3、代表学院与保险公司业务对接,完成理赔资料整理、上报、审批等工作。

4、协调处理学生医疗费报销有关事宜。

(三)大学生乘车优惠卡

1、负责给学生代买大学生乘车优惠卡。

2、负责办卡学生信息录入和办卡等工作。

3、负责对乘车优惠卡补磁。

(四)学生证

按照《学院学生证管理办法》,加强学生证管理。

系(中心)职责:

(一)大学生医疗保险

1、负责对学生进行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教育。

2、负责本系参保学生信息统计、核实、上报等工作。

3、配合财务处做好参保学生保险费收缴工作。

4、帮助学生做好住院医疗费报销工作。

(二)校方责任险

1、负责对学生进行校方责任险政策宣传教育。

2、负责本系参保学生信息统计、核实、上报等工作。

3、学生受伤时,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和学生处报案。

4、负责向保险公司和学生处提供学生受伤事实经过,现场照片、证人证言及初步责任认定意见。

5、负责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

6、配合学生处做好学生住院医疗费报销工作。

(三)大学生乘车优惠卡

1、负责办卡学生信息统计、审核、上报等工作。

2、配合学生处完成学生乘车优惠卡信息录入工作。

(四)学生证

1、负责本系学生学生证领取、发放及办理等工作。

2、对违规使用学生证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八、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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