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思想为指导,努力创新,全力推动学生资助工作朝着精准化方向发展,努力做到精准资助。
一、资助对象和条件
教育精准扶贫的对象为具有我院全日制正式学籍且在校的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申请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农村贫困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生活简朴。
二、资助项目和标准
符合规定的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含2016年及以后年度已脱贫但仍在攻坚期内)贫困学生,在学院就读期间,实施以下资助项目:
(一)普通三年制高职学生资助政策和标准。除享受现阶段高职各类资助政策外,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即享受国家特困助学金3500元,学院配套增发2500元(均由学院从当年提取的6%的事业费中支出)。只要是被我院正式录取,且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的新生和在校生都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生每年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
对具有陕西户籍尚未脱贫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的高职学生,由学生户籍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放一次性扶贫助学补助3000元。
对其他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享受的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和标准均按照国家资助政策相关规定执行。校内资助、社会资助应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倾斜。
(二)五年制高职(含中职)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和标准
对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建档立卡家庭(含2016年及以后年度已脱贫但仍在攻坚期内)的中职学生按照中职国家免学费有关政策规定免除学费,并对一、二年级建档立卡家庭的中职学生每生每学年发放2000元国家助学金。
对具有陕西户籍尚未脱贫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的中职学生由就读学校一次性发放扶贫助学补助3000元(目前此项资金文件均未到位,待发放文件及资金下达后组织发放)。
另外,学院对于所有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全部纳入伙食补贴范围,300元/生·年,院内安排勤工助学岗位优先考虑(200元~400元/生·月),优先考虑各类社会资助。
三、资助时限和方式
对受资助的农村贫困学生,资助时限从学生入学开始直到完成档期学段学业为止。新增资助项目需要按学年申请、审核,直接发放给农村贫困学生。按照陕西省资助政策规定:在省内学校就读的农村贫困学生,由学校组织申请、审核和发放。
四、资助申请流程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向就读高校、县级教育部门或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即受理单位)提出资助申请,如实填报《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高职填写)、《中职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评议表》(中职填写)。
2、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由本人(或委托监护人、亲属等)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扶贫部门经办人和负责人签章后的《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或《中职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评议表》原件和复印件,交系学工部初审、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原件留存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印件留存各系学工部存档备查。
3、各系(中心)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动班级学生集体初评,并经党政联席会议初审,然后在系(中心)内公示3天后报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汇总整理后的全院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受助名单在“陕西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及“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查后,验交学院家庭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全院师生及社会监督。
5、公示无异议后,由计划财务处按照规定发放资金(一般情况下当年12月31日前发放完毕)。
五、申请时间
每年的9-11月(具体时间以学院下发通知为准)。
六、咨询电话
0911-8235670(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