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校内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7年04月17日 15:26  点击:[]

各系、中心:

按照省市工作要求,为了切实加强学生校内外活动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出现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系在组织学生进行校内外活动时,要落实一岗双责(业务职责和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有足够的物力和人力保障。

二、严格审批,落实责任

(一)校内活动

1、各系自行组织学生参加院内活动时,应提前向业务主管部门报备,举办活动时一定要有安全防范措施,注意防火,防电,整个活动的过程要有老师在场组织管理,必要时邀请安全保卫处协助进行。学院组织的活动,各系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本系学生安全管理。

2、学生以班级形式组织的校内活动,辅导员或班主任应提前2天填写《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班级活动申请审批表》(附件1),办理审批手续,并对活动安全负责。

(二)校外活动

1、各系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前,应提前填写《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外出活动申请审批表》(附件2),获得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未经审批,任何系部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开展春游、秋游和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和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

2、系部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活动安全负总责。在组织活动前,要讲解安全规程和注意事项,要有应急预案,活动过程中细致管理,引导学生遵守活动纪律,不乱吃食物,不在路上嬉戏打闹,不擅自离队到江河、水库、池塘游泳,到荒山野岭游玩、野炊、攀爬冒险等活动。如确实需要乘坐交通工具,严禁租用证件不全、车况不良的农用车、拖拉机等,严禁乘坐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行驶。随行教师应提醒司机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学生注意乘车安全,系好安全带,不在车上随意走动、嬉戏。

3、在高温干旱、冰冻雪灾、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和活动场所环境不明的情况下,严禁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上一条: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学生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陕西高校法治文化节”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闭

地址:陕西延安市宝塔区枣园    电话:0911-0000000    传真:0911-0000000
版权所有: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技术支持:网络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