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简称《规定》)、《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陕办发〔2010〕26号,简称《意见》)、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陕高教生〔2015〕6号)精神,切实加强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他们的职业能力,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以提升辅导员职业能力、加强辅导员工作研究、强化政策引领与典型示范为抓手,进一步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加大力度,推进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辅导员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二、主要内容
1.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建设
辅导员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
2.辅导员培训
(1)校内培训。结合工作需要,原则上每学期培训四次。
(2)校外培训。一是参加国家和省教育部门组织的培训;二是与兄弟示范骨干院校交流学习。
(3)组织辅导员参加国家行政学院开设的辅导员网络培训。
3.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
每年的10月至12月开展学院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并将组队备战,参加陕西省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
4.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研究
分为招标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个类别,所有课题项目均纳入本年度学院院级教学研究立项项目。
(1)招标课题主要涉及对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普遍、长期、宏观指导意义的问题。研究成果既要有较强的学术性,又要对工作有现实指导意义。
(2)重点课题主要涉及工作中重大的、亟需破解的难题。课题成果既要有较强的理论性,又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3)一般课题主要涉及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具体问题。课题成果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探讨和较强的可操作性价值。
5.辅导员工作案例和论文撰写
学院鼓励辅导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论文,积累工作案例,形成规范全面的工作案例集。
6.辅导员工作室建设
建设院系两级辅导员工作室,培育工作精品项目,研究复杂问题,开展科学研究等。
三、要求
1.学生处、各系(中心)要积极创造条件为辅导员能力提升提供有力保障,以赛促训、以赛促建,做好辅导员日常培养工作,着力加强辅导员业务能力建设和优秀工作团队培育,通过各种手段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2.学生处和各系(中心)要创新工作方法,精心设计每次活动,做实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各项工作,并做好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
四、每年的12月份,各系(中心)可举办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工程成果展,与兄弟系分享,并于12月20前将相关资料报学生处。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